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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交了三千元定金,之后4S店要求在追加点订金,合理吗,我不同意想把三千元定金要回来,而且合同上写明一个月左右交车,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4S店说不加点定金不给发车,定金不给退。合理吗,我不同意想把三千元定金要回来,4S店说不加点定金不给发车,定金不给退。

合同纠纷 2019-10-30 14: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定金要回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根据我国《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定金主要包括五种,分别是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以及证约定金。就定金的具体性质而言,自应以当事人的约定而定,只要其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但如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我国法上的定金的性质应解释为解约定金。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得以丧失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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