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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和中介签订意向金协议后,买方不想买了,意向金还能要回吗?

房产纠纷 2019-11-04 02: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最好是找中介进行二手房交易,因为当中涉及的一些事情自己去办比较麻烦,有他们代劳就比较轻松点。 中介买卖的好处:1.节省业主和买家的时间——业务由中介专业人员操作完成进行谋划。
    2.业主不要花钱登广告:中介会将物业推荐给各类客户。
    3.房产中介是以第三者身份——言论客观、公正。
    4.买卖双方在直接议价时容易发生争论:中介可协调气氛,掌握尺度。
    5.买入方通过中介的推荐更容易找到合适自己的需求。
    6.多数买卖双方都没有足够的法律常识和购买经验:中介可以帮助双方减少法律纠纷,避免被讹骗。
    7.中介接触面广,信息集中,买卖双方汇集在中介公司信息室中。
    8.维护经济秩序,通过管理中介公司规范二手市场。
  • 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的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中介就是典型。中介机构的行为属于居间行为,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纠纷与居间行为有关,中介机构需要承担责任
  • 法律概念当中没有对意向金做出规定,但是对定金、订金、违约金有明确规定,所谓的意向书是你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委托买房的合作意向,并不是你和卖房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所以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为定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对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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