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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转让百份之30的股份,怎么写转让协议

合同纠纷 2019-11-03 0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除非公司的债权人同意该债务有其他人承担。在股权转让中,通常情况下会约定股权转让前的债务有出让方承担。这个约定在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效,不能约束公司的债权人。
    如果公司的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公司应承担,公司承担之后可以向出让人追偿。
    二、规范的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已经考虑了公司的债务问题,就不会涉及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务承担
    例如公司有100万元债务,现有资产1000万元,100%股权对应的实际财产价值为900万元。
    这100万元债务在受让人确定股权价格时,考虑进去的话,则100%股权的价格为900万元,而如果未考虑进去将股权价格确定为1000万元就涉及该100万元承担的问题了。
    所以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考虑的事项。
  • 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公司增资。股权转让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增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变更后,应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关于股份协议内容包括公司股东要进行股权转让,需要通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股份转让协议书标准格式。   股份转让协议书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南平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 元出资额, 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及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之日即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 例如: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有权规定合同应当在办理批准登记才能生效。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又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可见,公司法虽然规定股权变更须进行登记,但登记是公司的义务,并不是转让方或受让方的义务,登记与否并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所以,股份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如果不能符合股东优先受偿原则,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就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
    要实现股东优先购买权,在转让之前,其余股东就应当知道转股事项,由此,衍生出出让股东的通告义务。一旦出让股东未尽通告义务,没有将转让具体情况?特别是转让范围,价格?如实告知其他股东,即使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协议没有争议,并按照协议支付了对价,那么,一旦有股东要求以同样价格收购出让股权,转让协议就归于无效;如果各位股东对转让不知情,转让股权协议的效力仍旧处于待定状态。
    所以,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事前通告至关重要,在公司股东同意转让或者依法应视为同意转让、而且没有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转让股权,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的协议才可能有效。
    这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遵守的特别程序。公司法没有规定,各位股东在多长期限内作出决定,这应当限定一个合理期间?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明确?。逾期,如果由于各位股东的过错没有决定结果,应视为同意出让。
      之后,出让方与受让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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