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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分居三年了,去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能判离吗

离婚 2018-08-20 0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关于离婚的条件:
    1、按照《婚姻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1],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如果双方打算离婚,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那么起诉到法院,法院第一次基本是不会判离的,但这个不是绝对的,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法定情形是夫妻感情却已破裂而且无法调解。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判离的标准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无法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一方有重婚行为、家庭暴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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