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与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19-11-01 14: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一般说来,影响和决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人的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二是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的状况。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由此可知,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谓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也就是他们能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为刑法所禁止、谴责和制裁。
    所谓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决定自己是否以行为触犯刑法的能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