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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家鞋服商场做会计,当时没有现金会计,我也兼职了几个月出纳,干了半年后由于个人原因交接完全部工作和单据后辞职。现在三年多了,公司老板说有一部分账务对不住,但是原始单据和记账凭证他们也给弄丢了,现在让我想当时的情况。要是一直找不到单据,这部分账我是不是有责任呀?但是原始单据和记账凭证他们也给弄丢了,我想当时的情况。要是一直找不到单据,是不是有责任呀?

公司企业 2019-10-30 06: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包括之前的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工伤辞职,协商不成,先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然后才能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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