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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0岁,女19岁,两人农村办了结婚酒席没领结婚证,3个月就和其他男人走了这属于骗婚吗?彩礼可以要回来吗?两人农村办了结婚酒席没领结婚证,3个月就和其他男人走了这属于骗婚吗?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 2019-11-02 01: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结婚不成,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2.你的工资和年终奖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在同居期间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了,不受法律保护。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上,给予和收受彩礼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给予和收受彩礼双方当事人要就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形成合意。如果双方没有就订立婚约形成合意,一方当事人只是为了取悦对方当事人而给予的礼物就不能认定是彩礼,而只能认定是一种赠予行为(如果你是女方,要从此方面寻找事实依据)。
    2、要有给予和收受礼金或礼物的事实(质疑相对方的证据材料能否证明出此项事实)。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将礼物或礼金交付给对方,也不能把其准备送给对方的礼物或礼金认定为彩礼。也就是说,准备送彩礼的一方在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而准备送出的礼物,在法律上不能看作是彩礼。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认定了一方给与且另一方收受彩礼,而收受彩礼方处于欺骗目的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要求该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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