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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人向我借钱后以协议方式抵押了两套房屋给我,在法院执行期间笫三人拿着债务人打的收条说抵押的房子已经卖给他了,那么这套房屋法院还能执行吗?还没有过户的。债务人向我借钱后以协议方式抵押了两套房屋给我,在法院执行期间笫三人拿着债务人打的收条说抵押的房子已经卖给他了,那么这套房屋法院还能执行吗?

债权债务 2019-10-30 20: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抵押借钱还不上后果很严重:
      首先,会产生罚息,任何贷款在贷款到期日未还款,贷款机构将会收取罚息,房屋抵押贷款也一样,罚息根据贷款利率的130%收取。
      其次,会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被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中,影响个人信用,导致借钱方再贷款不易。
      最后,若经多次催缴之后,仍未还的款,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处理,将拍卖所得金额用于还款,剩余的金额还给借钱方。
  • 借款合同房子抵押的话须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动产或不动产做抵押物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须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抵押合同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而无效。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从《担保法》的规定来看,抵押期间,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转让行为应为无效。
    但从房产的角度来看,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 抵押协议注意事项:
      抵押协议中,应该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以车为例:比如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人为抵押财产合法所有权人,如“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比如,是质押还是抵押,抵押财产由抵押权人保管,还是抵押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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