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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老师因体罚5岁幼儿导致严重受伤,经协商后赔偿25万元,我作为幼儿园的经办人,请问我和当事老师和幼儿园园长之间的责任怎么划分,各赔多少?民办幼儿园老师因体罚5岁幼儿导致严重受伤,请问我和当事老师和幼儿园园长之间的责任怎么划分,各赔多少?

损害赔偿 2019-11-01 13: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幼儿园受伤,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小朋友造成其他学生损害的,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监护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须分担责任,二者之间 是连带责任。
    具体的比例划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再予以明确。原则上,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
  • 合同对违约行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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