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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园去年12月31日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大班幼儿在户外活动时自己不小心摔倒,幼儿并未追逐打闹,是自已在游戏时没有发现另一幼儿在地上,被绊倒了,造成右肘关节错位,治疗后留下后遗症(轻微肘内翻)。事故发生后教师及时带幼儿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并通知了家长。幼儿园已经为其垫付了所有医疗费,并承诺继续承担后续治疗的费用。现在家长突然拿着幼儿的十级伤残鉴定书要求幼儿园赔偿二次手术费约2万元以及60天的护理费和营养费等。二次手术要在幼儿成年以后做。在这次事故中幼儿园并无过错,教师活动前对幼儿进行了安全教育,场地为塑胶软场地。请问这种情况幼儿园需赔付多少费用?

其他 2016-05-13 12: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二次手续的费用现在有鉴定证明的话,且对方要求现在支付一般会判现在支付。另外关于责任大小:幼儿园有没有责任关键看幼儿园有没有过错和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你们做的是尽量减少责任。
  •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幼儿园尽到了职责,问题应该不大。被另一小朋友绊倒摔伤,可以要求该小朋友的父母承担一定责任。
  • 你好,幼儿园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其人身损害承担责任,但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根据你说的情况,承担的责任可以减少,可电话咨询
  •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幼儿园承担的责任比例很低,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 个人认为幼儿园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幼儿太小,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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