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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x贷款两万,两年不到还了两万五,说还有十期没还,需要在还八千,是不是属于高利贷,我可以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19-11-02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贷款消费:
    1.贷款消费的的含义:是指消费者向银行和其他金融、非金融机构借贷,用于购买房屋、汽车或医疗、旅游等消费型支出的一种消费形式。
    2.贷款消费的特点:一是贷款消费以信用为基础,消费者与贷款的机构构成了借贷关系,按照约定按时还付利息;二是贷款消费主要用于购买大件消费品以及大额服务。
  • 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属于高利贷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予以确认和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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