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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离婚前买的,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并签字。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我,且房子的首付款,房贷全部由我还的,现在我想办不动产证,房管局要求两个人必须到场签字确认。离婚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了,也找不到人了,怎么办?房子是离婚前买的,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我,我想办不动产证,离婚后,怎么办?

离婚 2019-11-01 0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二、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登记审查表和离婚声明书,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离婚,发给离婚证。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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