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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驾车撞伤人,二级,目前花费18万多,肇事方付出不到3.5万,保险公司已经出6万,其他都是受害方亲戚朋友垫付,现在医院欠费,不下药,目前病症,以前大部分事情已经失意,答非所问!受害方小孩在学校读书,贫困户!现在肇事方又不愿意出钱!怎么办肇事方驾车撞伤人,受害方小孩在学校读书,现在肇事方又不愿意出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1-01 13: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的,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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