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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驾驶机动车走在路口右转的时候,一个骑电动车的人车速很快撞了过来。我朋友及时刹车了,电动车没刹住撞在我朋友车上。后报警处理。现在电动车驾驶员在医院住院家属一直在闹各种要钱。朋友已经垫付1W了。找保险公司来处理这事,电动车驾驶人的家属不认可保险公司,因为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电车家属一直给我朋友打电话要钱。我朋友去探望,家属各种威胁。请问这种情况是我们的主要责任么?我一个朋友驾驶机动车走在路口右转的时候,因为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请问这种情况是我们的主要责任么?

交通事故 2019-11-01 11: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是200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全责还是主责,交强险赔偿对方车损2000元。然后,就看你是否入了商业三者险,如果入了,是否不计免赔?
    1、无商业三者险,你个人承担对方车损2000之搜索外剩余部分的70%~80%;
    2、入有商业三者险+无不计免赔,由保险公司和你个人承担共同承担2000之外剩余部分的70%~80%,(你承担依据保险合同应当免赔的部分);
    3、入有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由保险公司承担共同承担2000之外剩余部分的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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