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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8年10月份在个人以房子做抵押贷款14万元,他有我房子的他权证,并签了合同,有效期一年,到手本金是12万8千元,每三个月付一次利息5880元,于2019年10月份满一年需要一次还清本金14万元整,还不了本金可以继续重新签合同。他这算是砍头息高利套路贷么?每三个月付一次利息5880元,还不了本金可以继续重新签合同。他这算是砍头息高利套路贷么?

合同纠纷 2019-11-01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房屋抵押必须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2、债务人的房产证虽然被房贷户拿去,但是他们之间仅是借贷关系,不存在房屋担保关系,而且,你的房屋已经办理银行房屋贷款,这样银行在处置你房屋方面有有限处置权。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下面是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要办理哪些手续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1、办理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满足这些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良好。贷款用途合法。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房产作抵押。
    2、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居住证明、抵押物权属证明、同意抵押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等材料。
    3、银行收到借款人提交的申请和贷款资料后,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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