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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学生没在户口所在地上学,高考时可以直接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吗?

离婚 2019-11-01 1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争议不是必须到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劳动者解决纠纷,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孩子上学户口问题涉及很多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孩子户口跟谁,会影响孩子以后的上学问题吗?孩子户口跟谁,对于孩子以后的上学问题会有一定的影响的。
      
    1、如果户口不是同一个村的,会影响孩子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就读学校。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如果户口不是同一个地级市或省份的,会影响孩子高考志愿的填报和大学的录取情况。现在很多大学会对大学所在地的考生进行适当的照顾,拨出部分招生指标给当地的考生进行填报。当地考生既可填报该所大学面向当地的专业,又可填报该所大学面向全省的专业。通常面向当地的专业的投档线会比较低。
  • 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要回户籍地参加高考。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
    市内跨县是否可以报考,由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 没有户口本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但是可以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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