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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8岁,上班期间脑溢血,请问除了丧葬费,一次性补偿,还有一个赔偿年限的问题,他是农村户口,想问一下第三条赔偿金额和赔偿年限是多少年!请问除了丧葬费,一次性补偿,还有一个赔偿年限的问题,想问一下第三条赔偿金额和赔偿年限是多少年!

合同纠纷 2019-11-02 1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出。职工工伤以后,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伤势稳定,治疗终结,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等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这个补助是社会保险部门发给的,也是必须发给的,不是由企业发给的,因此,职工没必要和企业签订赔偿协议。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农村户口好处: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
    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
  • 对于上班期间工伤的认定: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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