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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在一个店里上班,之后不想干了,也给店里说了,过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我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就是所谓的旷工了,3月份我在那儿上了23天班,结果店里说旷工扣工资,23天全扣完了,这扣法合理吗?过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我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结果店里说旷工扣工资,这扣法合理吗?

综合法律 2019-11-01 22: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旷工后自动离职的,仍然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计算工资,但劳动者也应赔偿损失。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旷工后自动离职,实际就是不告而别,是严重违纪行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因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
      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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