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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金额17万余元,己退赃,主动自首的。请问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刑事辩护 2019-11-03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退赃、自首,都是从轻处罚的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第四条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情况下不适用 因此如果因为贪污罪被依法进行刑事处罚的,不能够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不会被允许进行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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