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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网络平台上投资被骗20万,已经报警立案,也有提供平台的信息,但是给我感觉我们这边派出所像是在敷衍我们,这边查不到第三方支付,让我们去市里网络平台查,我就想问下我们可以向上面报案吗我老公在网络平台上投资被骗20万,已经报警立案,这边查不到第三方支付,想问下我们可以向上面报案吗

综合法律 2019-11-04 2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网络诈骗五万多元,数额巨大,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建议报警解决,诈骗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构成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构成诈骗,可以根据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按照现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范围的规定,诈骗案件属于是追赃范围,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进行追赃,如果追赃不足以弥补受害者损失的,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以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赃款没有挥霍一空的,案件侦破后有可能追回退还受骗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公安、检察、法院任何一个机关追回了赃款,是应当退还受骗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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