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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干了三个多月了,老板一直不付工资。现在我们不干了,他以我们没干好为由,不付工资。我们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1-01 12: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你与工厂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调整与保护。
    3.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订立的,需要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最长时间为十一个月。如果你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可以主张该权利。
    4.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6.劳动纠纷,可以协商沟通解决,不能调解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员工在工作中出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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