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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结婚的时候,她妈给我们一个屋基起房子,但是名字一直是她哥的,现在离婚了他们不承认房子是我们起的,离婚前他们讲房子给我姑娘,我还账,现在我克法院和她把婚离了,把帐认了,现在他们不给房子了,要把房子卖了,我现在能怎么办,我只希望能拿到我自己的,谢谢我和我老婆结婚的时候,现在他们不给房子了,要把房子卖了,我现在能怎么办

离婚 2019-11-01 22: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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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你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那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属于你的;如果是你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离婚的时候,首付还是你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按照你们偿还比例分割。
  • 房产一人一半 协商不成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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