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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亲戚店里上班,我叔叔开始说的4500,刚开业生意不好,叔叔第一个月就说的开3000块,然后因为我和他老婆有矛盾所以就辞职了,然后他老婆就又说55开,一个多月才1000多块钱。我肯定不愿意,可人家说了是他老婆说了算。他老婆是这个店老板,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在一个亲戚店里上班,刚开业生意不好,然后因为我和他老婆有矛盾所以就辞职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1-02 10: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如何辞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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