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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孩子之后的费用女方可以不给吗

离婚 2018-08-20 1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通常法院判决孩子抚养问题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的判决为:


    1、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


    2、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内的孩子视双方经济能力、抚养条件等判决给条件较好一方;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 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给抚养一方孩子成年之前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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