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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闹事拘留3天,出来后,要每天去当地派出所报道嘛?

刑事辩护 2019-11-02 22: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  侵权损害赔偿要根据伤情的实际情况,一般可以请求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出现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协商处理,也要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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