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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别人房子收了五万定金,收据上只有我自己的签名,我写的这个收据有法律效力吗效力吗?

房产纠纷 2019-11-02 1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毁约的,按照定金罚则办理,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定金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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