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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开车正常行驶。知道什么情况下靠边停车。打开车门同时,肇事者骑着电动车在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撞在车门上。自己也摔了一跤。爬起来以后看着自己没有问题就骑着电动车走了。当事人开车追上肇事者并报了警。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肇事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当事人开车正常行驶。知道什么情况下靠边停车。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肇事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9-11-04 1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车主死亡的话,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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