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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高二的学生,我在近期自己生病时检查到自己得结核性胸膜炎,之后医院上报了,之后我被强制性休学,之后我也同意了,其实并不严重,但是学校说就三人知道我得这个病,而且学校保证给我保密,但是近期我听说同学有些都知道了,就是学校有些老师说的,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上学了,同学的影响,也没人要和我玩,我还是班长,学习还行,但是学校这样叫我怎么上学?我想问问这学校有责任没?还是班长,但是学校这样叫我怎么上学?问问这学校有责任没?

教育 2019-11-03 04: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件,主张学校担责的当事人,应举出学校有教育、管理过错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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