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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离婚了,我生了三个孩子,两女儿大,一儿子小,我负责儿子,他负责女儿,大女儿已经毕业,二女儿要上大学,可是孩子的父亲不负责学费怎么办?我又无能为力?我生了三个孩子,他负责女儿,二女儿要上大学,可是孩子的父亲不负责学费怎么办?我又无能为力?

离婚 2019-11-03 1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儿子究竟跟谁生活由谁来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议,不能协商好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法院在诉讼离婚时会依法判决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并对孩子归谁一并作出判决,同时由不直接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学费来保证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

  • (1)没有孩子,就只剩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全凭你俩协商一致后确定。
    (2)如果对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时:原则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一方有过错时根据过错程度少分或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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