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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在学校课间操间同学不小心踩了我孩子脚,我孩子想马上还回去结果对方一撤脚自己做到了自己脚上,造成我孩子同学骨折镇怎样划分责任

损害赔偿 2019-11-04 1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相关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是学生的话,则视情况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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