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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共同的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又买了一套,想落在儿子名下,我们和儿子的户口在一起,儿子也近19了,请问,这套房能算是我们拥有的二套房子吗?上税的话应该是按二套房子的税上吗?现在又买了一套,这套房能算是我们拥有的二套房子吗?上税的话应该是按二套房子的税上吗?

房产纠纷 2019-11-06 17: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购买第二套房需要交的税费:
    购买住房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
    契税规定税率3-5%(各地方政府制定);
    印花税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 对于怎样认定二套房,银行与房管局认定二套房的标准不一样。在银行看来,之前有购房贷款没有结清在贷款购房属于二套房,之前按揭购房结清后或之前一次性付款购房,在贷款购房属于首套房。而在房管局看来,在购房前没有房子或者之前的房子已经卖掉,在购房属于首套,如果之前有房子在购房属于二套房。
    有关政策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
    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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