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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购买房子,但是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公正吗

房产纠纷 2019-11-06 1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风险
    1、不能申请贷款
    我国实行的是产权登记公示制度,只有进行合法登记后才能真正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否则就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
    在银行看来,这类房子产权不明,很有可能出现纠纷,为了规避风险,自然不会通过贷款审批。
    另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不能进行继承、赠与、抵押等活动。
    2、房子被用来还债,购房人可能钱房两空
    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是,购房人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但是房主因为欠了别人的债,债主收走了房子用来抵债,遇到不讲理的房主就是不还你定金,买房人最后闹得钱房两空。
    3、房子被房主一房二卖
    要是遇到不讲理的房主,在没拿到产权证以前,房主有机会把房子卖给出价高的第三方。
  • 首先,你所购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什么?一般来说,房东不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根据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比如违章建筑、农居房等。
    2、产权有争议的或无法明确产权人的。
    3、未到办理时间的,如新建商品房未完工或未办理土地总证的。
    4、因个人原因不去办理的。对于第1种情况,我认为我不用考虑,购买这样的房子无法保障你的权益。对于第2种情况,应当在争议解决(诉讼或办理公证)后,方可购买。对于第3种情况,你可以先和房东订立一份预约购买协议,在产权证书可以办理后,再订立正式的买卖合同。对于第4种情况,应当要求房东立即去办理产权证书。其次,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书,一般的解决方式不是无条件征收,而是找到该房的合法产权所有人,如果你不能证明该房确属你所有,那么有可能就提供一套房屋给你居住(保障你的居住权),但产权不属于你所有。最后,买房子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产权明晰,不存在争议或瑕疵。最基本的就是要有房屋产权证书,一般是三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其他资料就可有可无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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