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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要出售,需男方签字过户吗

离婚 2018-08-21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事宜都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请咨询民政局)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去办理。如果不方便回户籍地,也可以在法院办理速裁。
    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
    离婚协议书中一般要包含身份信息,抚养权分配,财产分割等内容。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
    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当事人可以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 1、只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不是离婚,两人还是婚姻关系;


    2、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及拿到离婚证,两人才不是夫妻;


    3、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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