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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流产了三次。离婚能得到多少补偿?

离婚 2019-11-11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流产期间离婚的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我们可知,依据婚姻法的平等原则,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都是平等分配的。在女子流产期间,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
    而想要在离婚中获得法定的损害赔偿。必须是由以上四项所引起的离婚。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双方都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2、彩礼是否能要回,现在不是很好确定,可以主张。
    3、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又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4、你父母可以作为证人,但是证明效力不高。
    5、个人是不能到移动调取通话记录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6、那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那就等判决不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的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7、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8、感情破裂才是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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