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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能再次租房吗?

合同纠纷 2019-11-07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首先要看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现在是不动产证)的真伪,以及是否是同一人,确定房产证地址是否与租赁的房屋地址相符合。
    2、签订合同时也要按照房产证地址写的明明白白。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3、在签订合同前,要确定房子里面是否带家具家电出租,以及带哪些家具家电,签订合同时要写在合同里面。
    4、房屋是否含税费出租,也要写的明明白白,特别是一些商用的房子,如果需要开发票的话,税费算下来也是蛮高的。
    5、租房子时的付款方式要写清楚(如押一付三,押一付六 等)租赁年限,也要写清楚。
    6、还有就是违约条件。按照谈好的写的明明白白。包括房屋的维修责任。能写尽合同就尽量写到合同里面,避免以后退房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如果签合同的不是房东本人,这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房东与此人的关系,并且要对方出具房东的委托书。
    8、签订好合同后双方签字画押。注明签订时间,并且要对方写一个收条。我们也要保留好收费凭证(如转账记录和收条)
  • 小产权房房东也是有购房合同的,只是没有房产证而已,只要能证明是他的房子,并且你跟房东也签好租房协议,手续都齐全,各种签字手印的都齐全,是可以租的。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这种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所以对于购买“小产权房”来说,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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