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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而且还以死要挟,还威胁女方,还要求女方赔偿钱,这种情况怎么办怎么办?

离婚 2018-06-22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应当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有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的。
  • 你好,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处理,不一定需要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不一定需要赔偿女方,离婚赔偿是有条件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赔偿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所谓的青春损失、机会损失等等都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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