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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完婚一年被家庭暴力了好多次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1-10 0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你好,家庭暴力是婚姻法禁止的行为,对方的家庭暴力是违法的。你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的。
    二、同时,也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从而制止你老公的违法行为。
    三、同时,你的老公强迫你签订了财产协议,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是被迫签订的,该协议是无效的。
    四、现在你要求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五、同时,如果你们协议离婚不成,你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是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因为对方有家庭暴力行为。
    六、对方是有家暴行为的,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直接判决你们离婚的。
    七、并且,你作为无过错方,你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家暴造成的损失。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 被家暴的处理方式:打110的同时求救附近居民或者去妇联、居委会请求帮助。
    如果想去法院起诉就搜集被施暴的证据,越详细越好,被打的医院证明,还有附近邻居,警察的证人证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更有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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