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失信执行人房产保全后,人民法院不实行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11-07 2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
    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
    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被执行人恶意不履行判决义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只是强制执行的措施之一,并不会免除判决义务,除非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即使被司法拘留也是要继续履行协议。
    在执行阶段,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可以主动向执行法官说明,要求采取强制措施。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范围很有限,目前法院一般只会调查当地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情况,外地的情况不会调查。
    申请人可以主动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比如是否有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到期债权,股权等,这些线索执行法官往往不会调查,需要申请人提供线索。如果申请人只是被动等待法官的调查结果,很容易因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而无法执行,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主动多方面去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 房屋抵押后,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仍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因为抵押的价值一定小于房屋的实际价值。二者之间的差价,就是对方当事人申请法院查封想要获得的利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辽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