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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污未成年少女判是多少年,理当陪好多钱

刑事辩护 2019-11-11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须看危害程度与行为的恶劣程度、是否有加重与减少因素来裁量刑罚方式与刑期,作为一个有人性或正义感的法官一定会对这样的罪犯从重处罚的。一是没有加重或减轻情节时一般是七到十年;二是有加重情况节的可以无期或死刑,最少也在十三至十五年。《刑法》n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n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n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 具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8)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9)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 我国刑法对未满14周岁的幼女,提供特殊的保护,即无论其是否愿意,只要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即构成强奸,且从重处罚。强奸未成年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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