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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所在地没有户口簿,我可以补办身份证吗?

离婚 2019-11-09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
    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望采纳

  • 1.首先,您需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管理部门报失身份证;
      
    2.然后,拿着公安机关给你开的身份证丢失证明,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补办身份证;
    3.补办时,需要你亲自前往,因要照相。从补办到给你身份证,时间大约一个月左右,有快件,需要增加手续费。
      
    2、如果您是正在就读的大学生:
      因身份证遗失需要补办者,请遵照以下程序办理:
      
    1、(自愿)登报挂失,需登报声明公告者,请自行与报社联系。
      
    2、开具相关遗失证明(学院证明或单位证明)交至保卫处挂失,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到保卫处综合科开具办理户籍手续介绍信。
      
    3、凭办理户籍手续介绍信到学校所属地公安分局户证办理中心照相、办证。办理快证需时一周;办理慢证需时两个月。
  • 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所以如果满足上述的条件,手痒了孩子后,应当及时的办理户口,没有及时办理的,再知道没有办理后应当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相关手续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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