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深圳市沒有离职证明能批里就业登记证明材料吗

离婚 2019-11-10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公司要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录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及公共就业服务、计算劳动工龄、办理劳动保障业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1、《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  ①失业人员经失业登记后,凭《登记证》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②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按有关规定条件持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税收减免、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据实核定后,在《登记证》上注明享受政策扶持项目和期限。  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登记证》按有关规定向失业地的县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再就业促进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等情况在《登记证》上进行记录。  ④办理《登记证》所填的《XX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是劳动者就业和计算工龄的唯一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  
    2、《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对象有哪些?  一是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人员均应办理就业登记:  ①被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②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③在城镇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  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实现自谋职业的;  ⑤城镇到农村就业人员。  二是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①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②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③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  ④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⑤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⑥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⑦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⑧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 一)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中且有劳动能力的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地农民;


    (三)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四)本市城镇户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