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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如果可以申请,需要什么费用?

诉讼 2018-08-21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需要代理的事项在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内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 重庆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如下:


    一、公民就本条例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向赔偿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二、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残疾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七)未成年人请求损害赔偿且其监护人经济困难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三、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并无需对受援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一)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三)刑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

  •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128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129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141条规定,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案件,必须做到“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162条规定,法院经过审理以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这些规定说明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中,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是办案人员运用证据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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