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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行为牵连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能否数罪并罚?

刑事辩护 2018-08-21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本法所规定的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的其他过失犯罪的界限

    本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仅就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结果来说,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
    但是,由于主体要件的特定性、犯罪环境的特定性或者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尤其是犯罪所侵犯的其他客体更为突出,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在本法上就分别规定了其他罪名,而把该罪同时也侵犯的他人的生命权规定为一个情节一并予以惩治。
    所以本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表明本法对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某些过失犯罪,采取了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一般原则,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治罪。本法另有规定的,如:本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罪中致人死亡的;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中致人死亡的;第119条规定的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等致人死亡的;第136条规矩的危险物品肇事罪中致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涉及致人死亡的犯罪等。
    一般言之,本法特别规定的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均较普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同或为大,因此,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上说,都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体现出对特殊犯罪的相同的或为重处罚。
    体现了我国刑法一贯坚持并于本法第5条所明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并且有利于预防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我国刑法对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对间接故意犯罪科以较重的处罚,而对过失犯罪,量刑就相对轻些但是,往往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货车司机,在上路前,发现刹车有问题,认为自己注意点就不会出事,就驾车上路了,结果,由于刹车不灵,发生车祸,造成一死两伤。
    该司机,是间接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相同之处:二者都是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不同点是:间接故意是在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采取的态度是放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漠然,认为发生危害结果也无所谓,采取这种放任的态度,漠视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  而过失犯罪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是轻信可以避免。
    在主观上,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不同。由于这种态度的不同,对社会的危害就不同,所以,在量刑上过失犯罪就比间接故意轻一些。
      从这个案例的情况分析,该司机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轻信事故可以避免,因此应当是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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