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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公安部门是否会将外国人被行政拘留的情况通知被拘留者?

刑事辩护 2019-11-08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
  • 如果是行政拘留,被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拘留所应当通知家人。满12天以后,没有通知家人的规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收拘被拘留人时,拘留所应当告知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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