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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了,买房贷款已经还贷,我能不还贷吗

离婚 2019-11-08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房贷不还有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
    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这种情况您的经济损失较大,因为无论是收回或拍卖房屋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您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并且您开始每月所还贷款中的绝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说您并没有偿还多少本金,所以,结果是收回或拍卖后,房价款您就可能所剩无几了。
    所以说,房贷不还的话银行跟开发商是有权利拍卖你的房子的!此外,更大的不利之处就是您在银行的信用将有不良记录,一旦被注记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请了。
  •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当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卖房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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