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他人借款未还,我提起诉讼被上诉人没出庭,该怎么办?

诉讼 2019-11-09 1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1、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对方到期不还的可以起诉追偿,诉讼时效从约定期限次日后开始计算,要是两年内没有起诉,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其实要有说好的还钱期限,出借人也就是债主到也不必太过着急,如果现在去起诉的话,对方可能就还没到还款期限反驳,到时候可能就会白白浪费一笔诉讼费。当然了,要是对方已经明确说好不肯还钱了,那就可以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数额较大的话,建议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参加诉讼。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主可以随时起诉。需要提醒地是,借钱没有借条需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防止对方不认账。一般情况下,虽然没有欠条这个直接证据,但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反正,只要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其实,要是没写借条,对方由不肯还钱,想要起诉的话,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证明还是较多的,但要是光靠自己的能力没法找出可利用的证据,那么也建议最好先咨询专业律师。身边没有可以委托的律师的,还建议可以点击右侧,为您立即找个满意的专业律师。
  • 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要支付利息的,法律就会认为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务人要求其支付利息的行为时没有法律依据的,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