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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能个人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吗?

劳动纠纷 2019-11-11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够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也不能够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存在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劳务公司及时支付工资
  •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劳务派遣工非正式员工。正式职工是指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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