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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孩子的营养费吗?

离婚 2019-11-09 09: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 哺乳期内法律只规定男方在一般情况下不能以诉讼的方式提出离婚,女方以诉讼的方式提出离婚的,或者男女双方协商一致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不受限制。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法律并没有对哺乳期内的抚养费做出特别规定。
    一般而言,抚养费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孩子尚在哺乳期,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否则,男方在孩子哺乳期提出离婚,法院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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