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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法人是否与股东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公司企业 2019-11-10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公司的股东要对银行贷款承担什么责任?只要股东没有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那就没有责任,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会涉及个人财产,但是一人公司且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况下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无需承担,具体需视法律技巧,详情委托律师代理处理。如果股东没有与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也就是没有为公司担保,法律上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无论是否转让。如果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第三方信用保证,那么需要承担债务,也是无论是否转让。
  •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 股东出资不足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该责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二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   出资不足股东在公司出资比例虽然是按照公司章程所确立的出资额进行确定,但是能否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比例足额行使股东权利,回答是否定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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