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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四川户口。 我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11-14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写好协议后带上协议书三份,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第二种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可以一并解决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较快速的达到离婚目的。诉讼离婚时间较久,具体程序可以带上身份证和结婚证,需要分割财产的带上产权证明、财产信息具体委托律师办理。
  •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配偶没有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民政局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张某在娘家落户就要在娘家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
    配,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张某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开具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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